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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消费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信合助业贷款

 个人生产经营贷款

  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对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非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户主、专业户户主、承包户户主、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其他个人,用以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以及租赁商铺、购置机械设备和其他合理资金需求为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贷款条件:
  户籍在本行所辖范围内;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贷款用途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的信贷政策。

 贷款时应提供:
  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明;
  详细居住地址;
  生产经营承包内容(项目)、家庭年经济收支情况;
  借款用途、经济效益情况;
  担保落实情况及担保人(单位)的担保能力情况;
  本行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贷款期限:
  一年内周转使用。

 担保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

 结息方式:
  按季结息、利随本清。


个人住房消费贷款

    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是指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镇(街道)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自然人放发的用于购买住宅用房的一种贷款。

  贷款条件:
  有稳定的就业岗位和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本市购建住宅用房;且能提供足够的财产抵、质押或相应经济实力的保证人作保证。

 贷款时应提供:
  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明
  详细居住地址
  家庭年经济收支情况;
  担保落实情况及担保人(单位)的担保能力情况
  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本行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贷款限额:
  购建住宅用房按房屋购(建)价的70%以内,贷款余额一般控制在20万(含)以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担保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

 贷款期限:
  1-5年

 还款和结息方式:
  五年内任意额度还款,到期还清,利息按季结息、利随本清。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本行(营业部)向入学前户口在本行所在地的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或其父母所发放、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贷款。

 贷款条件: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
  借款信用良好;
  学生被中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
  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符合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时应提供:
  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
  高校缴费通知书;
  借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其他证明资料;

 贷款期限:
  每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如遇特殊困难可申请展期,但最长不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

 担保方式:
  采取担保贷款方式,如借款人非学生本人,学生还必须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还款和结息方式:
  到期还款,按季结息,利随本清;一半利息由国家财政部门给予补贴。


农户联保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是指经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审查符合贷款基本条件且相互之间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5-10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对慈溪农村合作银行提供的贷款由该小组成员之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方式称为农户联保小组贷款。

 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有较好的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三)遵守联户担保借款合同所约定的条款;
  (四)从事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经营活动。

 贷款时应提供:
  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明;
  详细居住地址;
  生产经营承包内容(项目)、家庭年经济收支情况;
  借款用途、经济效益情况;
  担保落实情况及担保人(单位)的担保能力情况;
  慈溪农村合作银行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贷款最高限额:
  10万元。

 担保方式:
  联保小组成员相互保证。

 结息方式:
  按季结息、利随本清。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本行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提供担保的贷款。此处所指农户是指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

 贷款条件:
  居住在本行所辖的行政区域之内;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从未与本行发生借款纠纷;
  从事土地耕作或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家庭成员中必须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务的劳动力,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用途:
  种植业、养殖业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
  购置小型农机具;
  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购置生活用品、建房、子女上学等消费。

 担保方式:
  信用。

 还款和结息方式:
  到期还款,按季结息、利随本清。

提示:合作银行每年对农户信用等级进行评定,信用评定分“优秀、较好、一般”三级,采取
“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贷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


信合助业贷款

    信合助业贷款是以优秀工商企业的主要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夫妇为对象,以帮助其创业为目的的一种信用贷款。
  信合助业贷款的额度一般为200万元,对条件特别优良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本市常住户口;
  2、借款人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其所拥有的财产,须大于申请借款的额度,能按时归还在本行所借的贷款;
  3、借款人及其所经营企业群众威信高,社会信誉好,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且近三年来在金融、工商、商检、卫生、环保、海关、税务、政法、技监等部门无不良纪录;
  4、借款人所经营企业在本支行(营业部)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有本地工商管理部门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借款人所经营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并有经有权部门核发的执照、许可证等证书;
  6、借款人所经营企业有产权明晰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7、借款人所经营企业业绩突出,财务健全,资产负债率较低;
  8、借款人及其所经营企业无未结案的重大经济纠纷案件;
  9、借款人所经营企业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账户。

 贷款时应提供:
  1、借款人夫妇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借款人系合法夫妻的证明;
  3、借款人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特种行业还需提供行业许可证及复印件;
  4、借款人所经营企业的上年度及本月财务报表。

 担保方式:
  信用。

 结息方式:
  按月结息、利随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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