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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的作用和法律保护 作者: 时间: 2015-12-29 00:00

(一)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可用于一切商品买卖和债务支付,中国人民银行是印制、发行人民币的唯一法定机构;

(二)携带和使用人民币要悉心爱护,不要乱折乱揉;

(三)不要将人民币与污染或有腐蚀性的物品放在一起;

(四)暂时不用的人民币最好存放到银行,不要随意藏放,以免丢失、损坏或遗忘;

(五)残损币以及不能流通的人民币应到银行营业网点兑换;

(六)我国刑法规定:制作、买卖、运输、持有、使用假人民币,视情节分别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七)发现误收的假币不能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发现他人使用假币,应予以制止;

(八)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尽快报告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