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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七条界线 作者: 时间: 2020-11-16 00:00
目前,一些机构假借私募基金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扰乱金融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广大投资者应掌握了解私募基金规范要求,提高识别以私募为名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
投资者可从以下七方面,把握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界限:
第一,界定私募基金主体能否发行私募基金,要看私募基金管理人有没有备案登记,如果是代销机构,要取得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第二,私募基金管理人享有最终募集权益,且承担最终责任。
第三,私募基金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销售,合格投资者投资单只私募基金最低金额为100万元,禁止多人汇集资金由1人投资私募基金的“委托投资”。
第四,私募基金募集资金需专用账户监管,保证募集资金不被挪用。
第五,私募基金有严格的资金募集流程。自2016年7月1日开始,中国基金业协会相关新规确定了不少于24小时冷静期后,私募基金及其代销机构要回访确认。如果投资者不想买了,募集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
第六,私募基金只能面向特定对象募集,不得采用任何公开方式募集。
第七,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包括在微信朋友圈也不能发私募基金广告。
陕西证监局提醒投资者:高度警惕,防范以私募为名的非法集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达到合格投资者标准才能进行私募基金投资,进行私募基金投资前,可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或监管部门咨询。如发现涉嫌以私募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可向地方政府或公安机关举报。